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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会手球决赛补充通知
手曲棒垒中心 2013-08-07 1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手球决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运动会手球比赛将于2013年9月1日至9月12日在辽宁省鞍山市奥体中心速滑馆举行。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13年9月1日-9月12日
二、报名
参加手球比赛的各单位请按照十二运会网上报名的相关要求于2013年7月31日前报名。
三、报到
(一)技术代表、裁判长于8月28日到铂尔曼酒店报到;仲裁委员、裁判员于8月29日到铂尔曼酒店报到。
地址:鞍山市胜利北路306号(立山广场西南角)
联系人:李志民:13284128585 18104018763

(二)女子参赛队于8月29日16:00前道鞍山市环球大酒店报到,男子参赛队于8月30日16:00前道鞍山市环球大酒店报到。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民丰巷(鞍山火车站斜对面)
联系人:王丹:18104018761
(三)仲裁委员、裁判员及各参赛代表队请于8月25日前将抵达鞍山的日期、车次(航班)、时间、人数和联系人手机号等信息传真至十二运手球竞委会后勤接待处,以便于安排接站。电话/传真:0412-5580333
四经费:
(一)在编人员会期8月29日至9月12日,根据十二届全运会竞委会相关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规定要求,除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外,在编人员每人每天自交伙食费100元,住宿费和食宿费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责,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需缴纳食宿、交通费460元,请各参赛单位报到时一次性缴纳清各种费用。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代表队在编人员所有参赛费用由组委会负担。
(二)仲裁、裁判员食宿费用由组委会负担,根据十二运组发(2013)13号文件精神关于《第十二届全运会竞委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仲裁、裁判员报销火车直达硬卧或动车二等座车票或高铁二等座车票。如乘坐其他交通工具,高出部分个人自理,请仲裁、裁判员订来程车票、返程机(车)票请填写《返程票预定单》(附件2)于8月15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十二运会手球竞赛委员会,由竞委会根据组委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预定。
票务联系:李志民:13284128585 18104018763
电子邮箱:asjtx@163.com 电话/传真:0412-5580333
(三)各参赛队请按时报到、离会。若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者竞委会将不予接待,费用自理,提前离会不予退费。
五、后勤接待处联系方式
(一)竞委会联系人:
蒋文东:13314033333 电话/传真:0412-5580333
(二)酒店联系人:
鞍山市铂尔曼酒店:
段瑛琦:13050000321
李志民:13284128585 18104018763
鞍山市环球大酒店:
王丹:18104018761 13898006111
崔洋:18104018710 13904927667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十二届全运会手球决赛接站通知单
2、第十二届全运会手球决赛接站通知单
3、十二运会返程票预订单

第十二届全运会手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