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手球协会 > 公告 >
2012年全国女子手球超级杯竞赛规程
中国手球协会 2012-06-06 12:02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安徽省芜湖市体育局

  三、竞赛项目

  女子手球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2年11月7日至14日在芜湖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行。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单位:获得2012年女子手球冠军杯赛和锦标赛总成绩前6名的运动队参加。

  (二)报名人数:每队由随队官员4名,运动员16名组成。

  (三)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注册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网络注册名单为准,未注册运动员不得参赛。

  (四)运动员须出具县级以上正式医疗单位的健康证明方能参赛。

  (五)运动员须办理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赴赛区须携带保险单复印件。

  (六)教练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未注册教练员不得参赛。

  (七)原则上,同一年度内一名运动员不得代表两个不同单位参赛。

  (八)参加全国超级杯赛的运动员,年龄不得小于16周岁。

  六、竞赛办法

  (一) 竞赛办法

  1、预赛阶段:采用单循环赛办法进行比赛,决出预赛阶段名次。

  2、决赛阶段:按预赛名次,采用第1名对第4名、第2名对第3名的办法进行比赛,然后再由胜对胜,负对负进行比赛,决出最终第1-4名;预赛排名第5、6名的队伍再进行一场比赛,胜者为第5名,负者为第6名。

  注:预赛的单循环比赛结束时,若双方打成平局,不再进行决胜期的比赛。决赛阶段的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二) 执行国际手联最新颁布的《手球竞赛规则》。

  (三) 竞赛日程编排原则。

  按国际手联竞赛规程,以2012年全国女子手球冠军杯赛和锦标赛总成绩名次为序号进行编排。

  (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弃权队按0-10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10个,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它处理措施。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积分仍然相等,积分相同的队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l)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2)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由仲裁委员会代表在有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抽签决定。

  七、技术官员

  (一)裁判员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推荐、考评合格后补充。

  (二)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队,需在赛后两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中国手球协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三)在比赛中出现直接红牌和裁判员的有关报告后,由仲裁委员会开会决定是否对相关运动队和运动员给予追加处罚。追加处罚决定做出后立即执行。

  (四)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核实,将按违犯《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

  2、冠军队颁发超级杯,授予前三名的队奖牌和获奖证书,其它名次的队授予获奖证书。

  九、报名及报到

  (一) 报名

  参赛单位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格式的报名表(打印,附报名表式样),赛前15天将填妥的报名表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球部(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

  (二)更改名单

  为保证比赛秩序册的准确性,减少名单更改频率,开赛前10天到技术会议之日,如果运动队需要更改名单,将视情况收取一定费用,更改号码50元,更换运动员50元,费用在技术会议上直接交纳赛区。

  (三)报到

  各队和仲裁委员于赛前一天,裁判员于赛前二天,技术代表、裁判长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十、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服装

  1、各队应准备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应和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的实心号码(胸前的号码至少10厘米高,背后的号码至少20厘米高),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

  2、进入替补席的随队官员须统一着装,穿软底鞋或运动鞋。官员服装颜色须与对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所区别。

  (二)比赛用球

  中国手球协会指定的“STAR”牌手球为比赛用球。

  (三)比赛场地

  比赛须在标准的室内运动地板或手球专用塑胶场地进行,球场上空悬挂物下沿不得低于8米,地面的照明度每平方米不得低于1000个勒克斯(LUX)。

  (四)球门和球门网

  球门必须符合手球规则要求。球门网需结实耐用,除球门网外还应缚挂内挂网。

  (五)挡网

  球场两端球门线后面2-3米处,应悬挂至少长20米、高5米的深色挡网。

  (六)经费

  1、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下拨部分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筹解决。

  2、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承办单位负担协会指派人员的所有费用。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手球协会。